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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建設方案》印發 全面深化中醫藥數字化改革

2022-10-14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中醫藥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次對中醫藥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醫藥發展的頂層設計和戰略部署日臻完善,為中醫藥助力健康中國建設、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了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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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政策體系建設不斷健全——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回望10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中醫藥利好政策密集出台,遵循政策引領,中醫藥事業進入新的曆史發展時期,正在新時代的航程中破浪前行。

 

2019年7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标志着中醫藥政策體系建設的頂層設計達到了新高度。這是繼2016年國務院發布《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之後,在中央層面指導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貫徹落實新時期黨和國家中醫藥方針政策的具體體現,是指導新時代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重要遵循,為新時代中醫藥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

短短幾年時間,從2021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幹政策措施》,到2022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黨中央、國務院對中醫藥事業發展作出的全面制度設計,彰顯着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決心。

 

好風憑借力,揚帆正當時。一項項決策部署,描繪了全面振興發展中醫藥事業的宏偉藍圖。如今,覆蓋中醫藥醫療、科研、人才、産業、文化和國際交流合作等各方面的政策體系已基本形成,既有中央層面全局性戰略性的頂層設計,也有在中醫藥各個領域的具體指導性文件;既有推動各方面工作的政策指引,也有深入細化的配套舉措,形成了全方位、立體化、多層次的較為成熟的政策體系,為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擂響催人奮進的铿锵戰鼓。

 

 

2

中醫藥法律法規不斷完善——提供健全的法律保障

為經典名方審批“松綁”,放寬中醫診所準入門檻,打通中醫醫術确有專長人員“合法”轉正的路徑,加強對中醫藥的監管和對中醫藥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點滴轉變的背後,是千千萬萬個中醫藥人受益于中醫藥法的縮影。

 

曾經,期盼有一部國家層面的法律為中醫藥事業保駕護航,是每一個中醫藥人心中的夢想。為了實現這個夢想,中醫藥人奮鬥了30餘年。

 

2017年7月1日,中醫藥法實施,标志着中醫藥發展全方位步入法治化軌道。五年來,中醫藥法實施形成良好機制。國務院各部門強化聯動、密切配合,形成了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社會支持的法律實施良好氛圍,進一步提升了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促進了中藥新藥研發,有效增加了中醫藥服務供給,中醫藥的社會關注度和群衆認可度顯著提升。各級人大充分履行法治實施監督職責,對中醫藥法開展執法檢查,确保法律有效實施。

 

相關法律制修訂開始體現出中醫藥特色。2022年3月醫師法正式施行,在執業類别、執業範圍、中西醫協同機制、中西醫相互學習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充分體現了中醫藥規律和特點,有利于發揮中醫藥的特長和優勢。2019年12月藥品管理法修訂後施行,也增加了中藥材、中藥飲片、中藥制劑、中藥研制注冊等方面的規定,實現了和中醫藥法的有效銜接。

 

綱舉目張,中醫藥法實施以來,國家層面的配套規章和标準制定進展迅速,各地也紛紛響應,抓緊落實。全國26個省份根據中醫藥法完成地方性中醫藥法規制修訂,針對各地中醫藥事業發展中的問題作出了有地域特色的規定,為中醫藥在傳承創新中沿着法治軌道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

中醫藥标準化水平不斷提升——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作為中醫藥事業發展的一項基礎性、戰略性、全局性工作,中醫藥标準化是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引領和支撐新時期中醫藥事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十年來,中醫藥标準化建設一直在路上。

 

數據顯示,近年來,共發布中醫藥推薦性國家标準46項,指導性技術文件12項,中醫藥行業标準9項,團體标準2100餘項,中醫藥标準體系得以加快建立健全。

 

同時,中醫藥标準化制度建設不斷加強,重點圍繞健全标準化管理體制機制、簡化标準制定程序、提升中醫藥标準化管理效能、規範引導和監督團體标準有序發展,開展了中醫藥标準管理、中醫藥團體标準制修訂管理等工作。

 

此外,通過加強對全國中醫、中藥、中西醫結合、針灸、種子(種苗)5個标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提高委員組成的廣泛性、代表性,規範标準化技術委員會運行。圍繞中醫藥标準化有關的最新法律法規和政策解讀、重點領域标準制定推廣應用等内容,開展标準化培訓,提升中醫藥行業标準化能力和水平,不斷推進标準支撐體系建設。

 

在世界舞台,中醫藥正快步融入國際醫藥體系,為人類健康福祉作出越來越大的貢獻。由中國推動在國際标準化組織(ISO)成立的中醫藥技術委員會(ISO/TC249)目前已發布45個中醫藥國際标準。世界衛生組織首次将中醫藥等傳統醫學納入第11版國際疾病分類(ICD-11)。中醫藥這個中國古代科學的瑰寶,正在為促進文明互鑒、維護人類健康發揮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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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監督執法水平不斷提升——創造完善的監管依據

中醫藥事業是中國特色衛生健康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中醫藥監督管理工作不僅是促進中醫藥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當前我國深化醫改、完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必然要求,對于保障人民群衆享有安全有效的中醫藥服務、提高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從2016年《關于加強中醫藥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印發,提出加強中醫藥監督能力建設的具體措施,2017年中醫藥法實施,為中醫藥監督執法提供了法律依據,到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印發,為全面提升中醫藥監督執法水平提供了重要遵循,中醫藥監督執法體系得以不斷完善。

 

特别是中醫藥法施行以後,各地積極推進中醫藥監督執法體系建設,中醫藥監督内設機構和人員開始實現“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從弱到強”的轉變。據不完全統計,當前已有7個省份的中醫藥管理局設置了中醫藥監督部門,15個省級衛生健康綜合監督機構設置中醫藥監督科室,其他省級衛生健康綜合監督機構有專人負責中醫藥監督工作。

 

中醫藥監督執法能力也不斷增強。通過将中醫藥法監督執法内容納入《醫療機構監督執法工作規範》,印發《中醫藥服務監督工作指南(試行)》,進一步推進中醫藥監督執法規範化和标準化,指導監督執法人員依法開展中醫藥監督工作,規範中醫藥服務有序開展。此外,不斷加強中醫藥監督知識與能力骨幹培訓,近年來已累計培訓全國31個省(區、市)監督執法人員1.8萬餘人次,全面提升了中醫藥監督執法業務能力。

 

同時,不斷加強部門聯動、協同監管,形成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态勢,使得中醫藥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通過聯合開展各類專項行動,如重點開展集中整治“号販子”和“網絡醫托”專項行動;聯合13部門開展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加強中醫醫療廣告監測,積極開展“鐵拳”行動,核查中醫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信息,大力整治虛假醫療廣告現象等行動,嚴厲打擊了非法行醫、超範圍執業、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範了中醫醫療服務秩序,保障了人民群衆健康權益,切實營造了風清氣正的中醫藥健康發展環境。